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中介企业及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,维护房地产交易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,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,根据全国整顿规范房地产秩序会议和《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地局等部门〈关于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〉》(并政办发 [2006]82 号)文件精神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查时间: 2006 年 10 月 16 日 至 11 月 20 日
二、 自查要求: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中介机构要对照并政办发 [2006]82 号文件中确定的七项主要内容进行自查自纠,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,制定整改措施,明确整改时间,并上报自查结果,填写承诺书。同时建立长效、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。
三、 报送资料: 为了搞好这次自查自纠活动,希望你们于 2006 年 11 月 10 日前 ,将承诺书和自查报告报送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领导组办公室。
联系地址: 太原市府西街 88 号房地大厦 3013 室
联 系 人: 黎成学 杜彦甲
联系电话: 4942620
附:太原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
太原市房地产中介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
(代章)
二 OO 六年十月十九日
抄 报: 市委办公厅,市政府办公厅,省建设厅,太原市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领导组
抄 送: 各有关部门
太原市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领导组办公室
太原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
太原市房地产中介企业诚信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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